主题: 《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资金投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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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25 15: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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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李绍芝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资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我县启动了“城乡清洁工程·清洁乡村行动”,2016年10月,我县启动了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经过近4年的努力,我县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变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自2015年起,我县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县级配套预算240万元,引导农户人均自筹10元“清洁乡村行动”经费,由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015年全县农户自筹“清洁乡村行动”经费219.489万元,县级配套219.489万元。2016年全县农户自筹“清洁乡村行动”经费212.881万元,市委农办下拨“以奖代补”资金216万元。因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2015年县级配套219.489万元“清洁乡村行动”经费进行绩效评估时,发现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加上县财政困难,所以未能下拨2016年“清洁乡村行动”县级配套经费212.881万元。
县委农办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同级财政争取配套“清洁乡村行动”经费,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为我县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及时下拨2016年乡镇卫生费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李学芝代表:
您提出《关于及时下拨2016年乡镇卫费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我县启动了“城乡清洁工程·清洁乡村行动”,2016年10月,我县启动了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经过近4年的努力,我县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变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自2015年起,我县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县级配套预算240万元,引导农户人均自筹10元“清洁乡村行动”经费,由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015年全县农户自筹“清洁乡村行动”经费219.489万元,县级配套219.489万元。2016年全县农户自筹“清洁乡村行动”经费212.881万元,市委农办下拨“以奖代补”资金216万元。因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2015年县级配套219.489万元“清洁乡村行动”经费进行绩效评估时,发现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加上县财政困难,所以未能下拨2016年“清洁乡村行动”县级配套经费212.881万元。
县委农办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同级财政争取配套“清洁乡村行动”经费,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为我县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建议》的答复
王兆生代表:
您提出《关于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我县启动了“城乡清洁工程·清洁乡村行动”,2016年10月,我县启动了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经过近4年的努力,我县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变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自2015年起,我县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县级配套预算240万元,引导农户人均自筹10元“清洁乡村行动”经费,由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015年全县农户自筹“清洁乡村行动”经费219.489万元,县级配套219.489万元。2016年全县农户自筹“清洁乡村行动”经费212.881万元,市委农办下拨“以奖代补”资金216万元。因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2015年县级配套219.489万元“清洁乡村行动”经费进行绩效评估时,发现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加上县财政困难,所以未能下拨2016年“清洁乡村行动”县级配套经费212.881万元。
县委农办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同级财政争取配套“清洁乡村行动”经费,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为我县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完工项目配套资金下拨的建议》的答复
王张福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完工项目配套资金下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我县安排脱贫攻坚项目12大类,投资3301.22万元(中央补助800万元、省级补助453万元、市级补助24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801.22万元)建设68个项目(产业发展18个、危房改造9个、村级道路3个、五小水利3个、饮水安全6个、电力保障4个、卫生设施6个、公共活动场所建设4个、文化设施建设3个、扶贫到户贷款1个、劳动力转移培训2个、其他建设9个),市以上补助资金于2017年5月全部到位,县级配套资金2017年12月初到位。这些资金中,180万元划拨到县住建局用于建档立卡贫因户危房改造,其余资金由县委农办按项目建设进度办理拨付手续。
2017年项目资金除县级到位时间偏晚外,市以上补助资金到位较早,资金拨付主要受项目批复确定晚,进度推进缓慢,不能及时提供报帐资料影响。工程项目款严格按照《石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442”比例及时组织报账,项目开工1个,报账1个;农危改项目资金兑付工作严格按项目竣工1户、验收1户,移交使用1户,完成资金兑付1户。目前,还有部分2017年项目未办理完工结算、未验收报帐、未审计。
衷心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上赵公庄村新农村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杨金富代表:
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的《关于上赵公庄村新农村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的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在村组干部及群众支持配合下初显成效,进一步解决了部分村组的水、路、电、气、房等问题,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解决我县当前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分散、各自为政、重点不突出、条块分割严重等诸多弊端,按照县级主要领导的要求,2017年4月,原扶贫办、统筹办合并组建成县委农办,并要求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方案》,整合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中央、省、市及县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镇(街道)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统筹整合的重点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结合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机制,精准有效使用。此方案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长办公会审定下发执行。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为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小密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的答复
昂金代表:
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小密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的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在村组干部及群众支持配合下初显成效,进一步解决了部分村组的水、路、电、气、房等问题,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流程并组织好我县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积极调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以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新农村建设由“要我建”向“我要建”的转变,2015年2月6日,我办(原城乡统筹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流程并组织做好2015年度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程序必须从下而上上报,即:项目申报村(组)经90%以上户主同意后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根据项目申报村(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乡镇(街道)择优推选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统筹办及相关单位组成县级调研审核组深入村(组)实地调研——县级调研组提出年度实施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工作流程。
2018年县级财政压力大,现有资金主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待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再争取列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为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叠水村委会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的答复
吴荣慧代表:
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叠水村委会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的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在村组干部及群众支持配合下初显成效,进一步解决了部分村组的水、路、电、气、房等问题,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流程并组织好我县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积极调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以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新农村建设由“要我建”向“我要建”的转变,2015年2月6日,我办(原城乡统筹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流程并组织做好2015年度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程序必须从下而上上报,即:项目申报村(组)经90%以上户主同意后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根据项目申报村(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乡镇(街道)择优推选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统筹办及相关单位组成县级调研审核组深入村(组)实地调研——县级调研组提出年度实施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工作流程。
2018年县级财政压力大,现有资金主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待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再争取列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为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给予长湖镇豆黑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的答复
李红艳代表:
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的《关于给予长湖镇豆黑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的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在村组干部及群众支持配合下初显成效,进一步解决了部分村组的水、路、电、气、房等问题,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2017年豆黑村已列美丽乡村县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截止2018年5月,完成新建宜居农房57户,待验收合格上县长办公会后,按2万元/户拨付资金给乡镇,由乡镇统一兑付。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为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关于对《关于帮助解决老黑山村宜居安置房屋外观统一建设项目的建议》的答复
沈建才代表:
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帮助解决老黑山村宜居安置房屋外观统一建设项目的建议》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的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在村组干部及群众支持配合下初显成效,进一步解决了部分村组的水、路、电、气、房等问题,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流程并组织好我县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积极调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以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新农村建设由“要我建”向“我要建”的转变,2015年2月6日,我办(原城乡统筹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流程并组织做好2015年度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程序必须从下而上上报,即:项目申报村(组)经90%以上户主同意后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根据项目申报村(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乡镇(街道)择优推选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统筹办及相关单位组成县级调研审核组深入村(组)实地调研——县级调研组提出年度实施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工作流程。
2018年县级财政压力大,现有资金主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待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再争取列入宜居安置房屋外观统一建设项目。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为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联系人:金克刚 杨武兴   联系电话:67796000
中共石林县委农办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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