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林籍公民优惠办理石林旅游会员卡活动的公告
为让全县民众共享石林旅游业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关心石林、热爱石林的热情,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推出石林籍公民优惠办理石林旅游会员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优惠对象及内容
凡是石林籍公民可凭本人身份证(石林县公安局签发)办理石林旅游会员卡将享受优惠价:100元/张(原价200元/张),每人仅限办理一张。
石林旅游会员卡有效期一年,会员本人凭有效会员卡一年内可无限次游览石林风景名胜管理局所属的石林风景区、乃古石林风景区、长湖风景区和大叠水风景区(待开放),同时享受30余家会员单位提供的各类旅游产品优惠及会员价(见附件或关注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微信旅游会员—会员福利)。
二
办理方式
(一)个人自行办理。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到石林景区散客中心一楼办理;若代理他人办理会员卡者,请携带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一张0.5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到石林景区散客中心一楼办理。咨询电话:0871-67710316
联系 人:黄葵15812027896
(二)单位、团体办理。由单位、团体统一收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0.5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背面标注姓名),联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帮助办理,制作好后送达。
咨询电话:0871-67711439
联 系人:胡宗娴15887135172;赵美菡 13708872992
(三)持“工惠卡”人员,可以直接在“石林旅游”微信公众号上办理电子会员卡。
三
注意事项
(一)每张身份证仅限办理一张石林旅游会员卡,不得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如持卡人姓名、照片与身份证不符,则不可享受该活动优惠权益;
(二)石林旅游会员卡自办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365天),会员到期后如需续卡,需带旧卡办理续卡手续,到期后一个月内未续费的保留会籍,但不享受会员待遇;一个月后未续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卡失效。
(三)会员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一旦发现转借他人使用没收会员卡。
(四)行使会员权益时主动出示会员卡(或电子会员卡),配合景区的管理工作。
(五)会员卡遗失后需向会员中心申报挂失,因损坏无法使用或遗失,会员持身份证明材料到会员服务中心补办会员卡,交纳补办费。
(六)会员在景区只行使游览权益,不得在景区内为游客和团队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或进行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一经查实,没收会员卡,取消会员资格,终身不得办理石林旅游会员卡。
上述解释权归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旅游会员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77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