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禁止制作销售木制火把及其他安全公告

  • sid25969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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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9532
  • 回复:2
  • 发表于:2017/7/7 17:01:11
  • 来自:云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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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制作销售木制火把的公告





为了欢快、详和、愉快、文明、安全渡过火把节,展现石林彝族传统文化魅力,为节庆活动增光添彩。经2017年石林县火把节组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火把节禁止使用木制火把,火把统一使用环保生态型材料研制的新型火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县城、石林风景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火把节结束,市场禁止销售木制火把。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部门要加强木制火把销售点(店)监督检查管理,如发现销售木制火把点(店),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县城及石林风景名胜区,狂欢活动点不准使用木制火把,火把统一使用生态、安全的新型节能环保火把。

三、各乡镇、重点林区、集市、县城、交通沿线要清理、非法制作、销售木制火把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清理排查,严格按《森林法》相关规定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制作、销售木制火把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部门要加强县城及重点区域的督促检查,一旦发现违法制作的木制火把出售,依法进行打击。

四、使用新型火把,倡导安全意识。通过整治木制火把,推行使用新型火把,使全县人民牢固树立文明、环保、安全欢庆火把节的思想,自觉不用木材制作的火把,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制作出的新型火把,形成既传承文明、又保护森林资源的新风尚。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爱林、护林、保护绿色家园的意识,倡导人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和谐、低碳、环保生活观念,严禁砍伐树木制作火把的传统陋习,不制作、不购买、不再使用木制火把,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火把,为节日及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其他庆祝活动公告





为维护2017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容市貌,保障火把节系列活动顺利举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欢乐的节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昆明市民文明公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销售“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重点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违法占道兜售塑料充气棒、孔明灯、“飞雪”等易燃易爆罐装喷射泡沫的,公安机关、住建城管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使用塑料充气棒或“飞雪”等易燃易爆罐装喷射泡沫喷洒致人伤害或者造成他人财物损害,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使用“飞雪”产品、劣质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服从现场执法执勤人员指挥、管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监督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住建局:1231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2017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组委会

2017年7月6日

  
  • wlxxg002
  • 发表于:2017/7/8 10:34:22
  • 来自:云南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越来越没气氛啦,而且又乱,根本不好玩,应该好好的改革一下,让这个节日能给人放松、欢快,给外来人员感受本地人民的热情与亲切、感受我们的民族风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乱喷乱抹,而且还会针对女性乱来,甚至造成了打架斗殴。再这样下去可能会越来越没意思了,外来游客也没人喜欢这样的混乱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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