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石林彝族自治县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公告

  • 小编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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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0735
  • 回复:5
  • 发表于:2015/1/2 17:22:23
  • 来自:云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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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0日;
2.全县低收入困难户可向当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社区初审公示,单位及事业部门困难户可直接向保障房分配办公室小组申请;
(二)终审
1.2015年1月26日至2月17日保障房分配办联合各部门完成终审,公示后上报政府批准入住;
二、申请廉租房具备下列条件
1.石林城镇户籍(含农转非);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64.40元;
3.人均住房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无私有住房和福利实物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三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的,必须满三年以上;
7.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申请廉租住房。
三、申请租住公租房具备下列条件
1.凡在石林县境内工作、创业、居住的中等偏低月人均收入低于2975元的家庭及单身人士;
2.具有本地户籍,人均住房低于18平方米;
3.农村入城务工人员,凡缴纳社会保险一项以上的;
4.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直接向保障房办公室申请;
5.非石林县户籍居民、毕业生、须持本地居住证并在本地居住满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一项以上的;
6.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和现居住房屋关系证明;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
5.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无住房的由本地社区出具证明;
6.车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养老保险、公积金等证明材料。(无相关证件的不需提供)
五、备注事项
1.书面申请的须盖三级公章:村小组、社区居委会、乡镇;
2.养老金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工作收入证明,个人宅基地证明,从业人工员资证明等
咨询投诉电话:0871-67788529
石林彝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本站转载公告资料如有与原件有出入以政府公告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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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姥
  • 发表于:2015/1/5 13:29:55
  • 来自:云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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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农村户口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吗?
  
  • 小编007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1/5 14:24:59
  • 来自:云南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可以
  
  • 小编007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1/5 14:25:42
  • 来自:云南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具体详情请打办公室电话咨询
  
  • 再见,理想
  • 发表于:2015/1/6 9:12:01
  • 来自:云南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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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备注事项第二条,从业人工员资证明是什么
来自手机版
(0)
(0)
  • 小编007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1/6 13:59:39
  • 来自:云南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没有工资就不用提供,有的话请去找你的老板开一个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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